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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张洋洋)为规范派驻纪检机构工作职责,促进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近日,新郑市纪委监委印发了新郑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在管理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干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范。 据了解,新郑市新出台的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旨在强化对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派驻机构管理。要求派驻机构要向该市纪委监委报送年度工作计划、统计报表、简报信息以及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每半年要向该市纪委监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每年年初要向分包责任区负责人报送上年度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重点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出评价、查摆问题、分析根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年定期向该市纪委监委进行述职述廉,并汇报派驻机构日常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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