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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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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郑州市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邀请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政府相关处室、职能部门及专家学者,就“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进行专题协商、建言献策。

座谈会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汇报了郑州市学前教育的相关情况,与会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围绕郑州市学前教育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会议领导:市政协主席黄保卫,副市长孙晓红,市政协副主席王万鹏、秘书长吴耀田市政协及各界代表: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政协办公厅、调研室、各专委会和大典办主任,部分省市专家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员: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

热情建言

深化学前教育供给侧放管服改革 激发郑州市人才吸引力

郑州市政协委员 时文忠

我把其他国家中心城市、一二线城市的学前教育发展经验与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予以对照,发现了一些系统性问题。

建议明确定位:幼儿园是城乡基础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包括普惠性幼儿园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性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由政府统一规划发展,建设用地划拨供应,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拨款或补助;按照每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三所普惠性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不少于两所,公益性幼儿园不少于一所的进度,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力争在2021年之前,完成150所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所有幼儿园的用房分类管理;配套幼儿园应当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面积)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工作,应当在建设单位取得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后1年内完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有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等。

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配建的幼儿园建成公办幼儿园

郑州市政协委员 郑方燕

近年来,郑州市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正在加快实施,外来人口不断增多,新建小区急速增加,每年新建小区100多个,幼儿园生源越来越多。我市的公办园也有不足,普惠性民办园也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入学需求。我市仍存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幼儿园集团化发展有待提升等问题。

建议:规划建设,扩大优质教育总量;持续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供给。对于开发商已建成的幼儿园,通过政府回购方式,收回经营权,办成公办幼儿园。结合上级奖补政策,制定优惠措施,支持镇办、村居集体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尽快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给群众提供多样化选择;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吸引更多的民办园转变为普惠性幼儿园。

加大扶持和发展民办幼儿园

郑州市政协委员 刘海洲

民办幼儿园作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办园质量和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为此,我市对扶持民办幼儿教育也做了重要部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较为混乱的问题。民办幼儿园的设置门槛过高,但市场对民办园又有需求,导致大量没有办证幼儿园的出现、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扶持和规范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建议:完善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各方面不断调整和充实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以灵活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以务实的措施引导办学方向,为民办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构筑良好空间;政府需继续贯彻和落实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方针。简化民办幼儿园办园手续,采取“低门槛、高管理”的方法,使其尽快融入市场经济的潮流,并促其快速发展和进步;加强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设立民办幼儿园专项扶持资金。对规范、质量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新办园,做好一次性的奖励补助工作,根据每年民办幼儿园评估情况,逐步增加奖补资金数量、奖补资金的项目和扩大覆盖面。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对民办幼儿园的优秀创办者、优秀园长及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规范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让公办幼儿园成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头雁

郑州市政协委员 师艳军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对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长期以来,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学前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公办幼儿园数量短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办好公办幼儿园,应充分发挥其学前教育领头雁作用。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满足人民群众更多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明确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属性,鼓励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办公办园。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发挥公办幼儿园的指导引领作用,以公办幼儿园教研力量为主题,建设县区级幼教教研中心。以公办幼儿园为龙头,组建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融合发展的幼教联合体。发挥公办幼儿园保基本兜底作用,公办幼儿园接受适量低保家庭幼儿免费入园,减轻低保家庭负担。根据区域低保家庭幼儿数量,安排公办幼儿园适当接受低保家庭幼儿免费入园,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郑州市政协委员 李轩

学前教育在近几年逐渐受到郑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在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基础建设,普惠性学前教育效果也逐步显现。不过就目前来看,郑州市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还存在严重的短板,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建议:配套标准及要求,市政府可结合住宅人数、住宅建筑面积,统一制定配套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如配套幼儿园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土地使用和幼儿园投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土地由国土规划部门在供应住宅用地时予以划拨,同时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班数、用地和建设规模等控制要求;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统一设计,标准施工与幼儿园移交,保证幼儿园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住宅配套幼儿园建设完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划核实后主动与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签署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规范入园,配套幼儿园建议优先满足本住宅区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不得擅自改变配套幼儿园的用途。

补齐短板 加强监管 力促我市乡镇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郑州市政协委员 刘胜平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由于我市底子薄,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之一,明显滞后于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关于乡镇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切实加强乡镇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农村幼儿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市政府与郑州幼师等师范院校建立合作,实施农村幼儿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为农村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幼儿骨干教师,缓解农村幼儿教师短缺的现状。二是通过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面向农村幼儿园增加公益性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农村幼儿园配备保教人员。三是加强城乡幼儿教师队伍培训、交流,均衡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四是加强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民办幼教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加强监管,依法依规治理农村无证幼儿园。建立幼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公安、消防、教育、卫生防疫、交通、食药、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根本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的,要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坚决取缔,全力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保障困难家庭幼儿教育机会均等

郑州市政协委员 刘博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保障困难家庭幼儿入园方面,存在资助覆盖面小,资格认定困难,资助标准低等问题。

意见建议:扩大覆盖范围,针对资助覆盖面小的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扭转当前学前教育中公办园占比过低的局面,解决“入公办园难”的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鼓励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解决“入民办园贵”的问题。另一方面,将资助范围扩大至全部幼儿园,为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入园就读的机会,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简化审核程序,针对资格认定困难的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幼儿,在政策中明确由所在镇办出具相关证明即可享受资助政策,简化审核评定程序。提高资助标准,针对资助标准低的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将每年的资助标准提高至3000元,进一步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成本。

集团办园 示范引领 协同发展

郑州市政协委员 郝江玉

通过对现阶段学前教育发展的分析发现,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及师资队伍质量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建议在各县(市)区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成立教育集团或园长工作室,以优秀园长为主持人,组建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将不同办园性质、不同等级的幼儿园收入集团或工作室,采取统一管理、统一课程、统一科研的模式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师资队伍培训方面,加大力度,统一规划;对于教育集团或园长工作室的成立与发展,上级主管部门可给予资金支持与优质教育资源的支持,保障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和各类活动有效开展。引领民办幼儿园提升质量,规范办园行为,政府出台文件,规定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交由教育部门规范管理,对已经开办的、质量较低的民办幼儿园,以政府购买的形式收为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并从公办园中选派优秀园长及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幼儿园全面管理,由幼儿园聘用教学及后勤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真诚回应

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所

郑州市教育局局长 王中立

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1611所,在园幼儿39.12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3%。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1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5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67所。

发展需求及存在问题:新生幼儿数量增幅急剧加大,幼儿园用地与配建、移交面临较多困难,编制问题制约学前教育的发展,部分县(市)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专任教师配备不足,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较低等。

政策措施: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0所,实现公办学位占比50%的目标;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建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继续实施幼儿园达标升级工程,继续实施达标升级奖励政策,鼓励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提高办园水平。到2020年,85%的幼儿园基本达到省定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分类治理无证办园。

科学严谨 做好房屋管理工作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李德耀

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幼儿园教学场所不顺畅。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中,存在建设规划不完善、建设主体不明确、移交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对策措施:我局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督促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或约定移交幼儿园等教育设施。

幼儿园办学租赁房屋备案率不高以及部分租赁房屋办学无法备案。对策措施:为积极推进幼儿园办学房屋租赁工作,规范相关机构租赁行为,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统一的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综合税率,降低租赁双方的税收负担,支持房屋租赁市场发展;二是严格准入手续,从源头杜绝违规办学;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通过网格人员的认真排查,及早发现其违规行为,进而规范其正规发展。

立足部门职责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福科

近年来,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始终坚持惠民导向,认真落实“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下阶段,市发改委将在市政府领导下,立足部门职责,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落实县(市)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地位,并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中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宽行业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会同市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指导县(市)区做好幼儿园项目审批工作,确保程序完善和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促使项目尽早建成投用,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支持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郑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樊玉涛

近几年,虽然市财政每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但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的薄弱环节,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近期,市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各项措施,对加强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将起到重大作用。

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又是国家中心城市,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面应起到引领全省的作用。建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的要求,由教育部门牵头起草《郑州市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综合完整地明确对学前教育的各项支持政策,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市财政将按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支持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落实相关政策 保障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徐铭杰

在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幼儿园及附属设施用地为教育用地,而规划部门使用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没有单独的幼儿园用地分类,只有中小学用地分类,居住小区的幼托在居住用地类中,属于居住用地的服务设施用地。因此,幼儿园是随居住用地项目一并招拍挂出让供地,后续在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手续时应予以明确位置面积等基本要求的。

当前,随着自然资源部门的成立,按照三规合一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建议积极与规划部门协调使用同一分类标准,统筹幼儿园的土地规划、供应,为公办幼儿园办理划拨教育用地手续,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将幼儿园工程质量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梁远森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小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和《郑州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按照职责分工,我委将幼儿园工程质量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对影响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中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将幼儿园工程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根据《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豫建建〔2014〕12号),幼儿园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我委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人员的资格、执行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关于郑州市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建议

郑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系主任 刘颂华

郑州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师资队伍不稳定,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没有合法的户头和分类等。

郑州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路径选择及保障机制:明确政府职责,科学规划布局。搞好科学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和专家的意见,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普惠性幼儿园的布局调整规划。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根据各区域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将各区域内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园所先纳入规划之中,而后进行统一管理。

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园购买服务机制。制定《学前教育阶段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作出具体的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与购买服务方签订合约,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普惠性民办园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分类分级的奖补机制,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普惠性民办园“基础+绩效”的年度直接奖补机制;普惠性民办园的专项补贴机制。

构建合理的幼儿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幼儿数量,让幼儿家长承担少部分的学费。

多部门联合 不断改革创新机制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许振

一直以来,我局对包括幼儿园在内的教育服务设施相关规划服务工作高度关注和重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配合市教育部门,通过对我市中心城区幼儿园现状进行全面深入摸底调查,结合教育设施供需分析和可用地分析,对中心城区幼儿园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纳入中心城区“六线”规划导则修编工作内容中,控制和预留相应的用地,为片区、街坊控规编制延续落实幼儿园提供上位规划依据。

会同市教育部门,在组织编制、审查、报批片区、街坊控规时,根据市政府要求,对须配建且须独立占地的幼儿园,探索除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控制规模标准外,也对其用地范围和边界进行核定,并研究和合理重构幼儿园个体及为之配套服务项目整体的相应指标体系,以期为后续土地划拨供应、产权移交、土地分割等处置方案(途径)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配合市教育、国土、发改、财政、房管、法制等部门,积极请示协调市政府,围绕“幼儿园用地划拨供给”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公办园”的思路开展进一步深入调研,争取能够借鉴其他城市的有关做法和经验,在我市也作一些相应的改革创新和探索实践,由市政府出台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应的文件,提供政策支撑和依据。

本报记者 王治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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