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于1月11日23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调整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为Ⅰ级。
应急响应期间,全市采取最严格的应急管控措施。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4次(非冰冻期)。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且持有“红警通行证”的除外)。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工业企业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环保部门及辖区政府将加强监管,充分发挥“三员”作用,排放超标的坚决关停。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工业结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加严管控措施。全市将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
红色预警期间,全市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幼儿园、中小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医疗机构要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环保部门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