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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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高磊)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资格的证明,一个驾驶证对应一位驾驶员,违法信息也会与驾驶员个人信息相关联。一些人心存侥幸、耍小聪明,没有考取驾驶证,花钱买证,套用别人的证件开车上路,然而,这一切根本难逃交警的“火眼金睛”。 1月12日15时30分,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中州大道郑汴路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时,发现路口西北角一辆大型半挂货车违反中州大道禁止货车通行规定闯禁行由北向南行驶,于是将其拦下。 在核查货车司机驾驶证信息时,民警发现货车司机的驾驶证照片与警务通显示的驾驶人照片信息不一致,明显是套用其他人员驾驶证。通过警务通人脸识别核查信息,确认货车司机名叫刘某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控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刘某平对套用他人驾驶证、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刘某平在网上看到不用考试花钱就可以办理驾驶证,便支付了5800元在网上找人办理。其因涉嫌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刘某平面临6500元罚款及行政拘留20天。 民警提醒驾驶人,开车上路,要通过正规渠道考取驾驶证,不要通过非法途径获取非法证件,以身试法换来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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