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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胜 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集中公布的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表明,建筑、制造、运输等行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8年1月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取得的效果如何,能否从根本上去除欠薪顽疾? 2018年1月1日,人社部开始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如今已实施了一年多,效果如何? “黑名单”制度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凡列入“黑名单”的组织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加大违法成本达到使其“不敢”“不愿欠”的目的。 截至目前,人社部已公布了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包括违法企业65家、违法个人15名,涉及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4358人、拖欠工资金额5964万元。“黑名单”制度的设立对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当前,整治欠薪力度不断加大,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仍屡屡发生,根源何在?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们市场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缺乏的根本因素,也有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行业经营困难的客观因素;既有形成欠薪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特别是建筑施工市场秩序不规范,转包、违法分包、垫资施工等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拖欠工程款与工资交织,加大处理难度的因素,也有治理欠薪有关制度机制尚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够,有关工资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因素等。《办法》的出台增加了欠薪者的违法成本,加大了对欠薪违法失信单位及个人的惩戒。 未来,如何使“黑名单”管理进一步落地,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设立“黑名单”制度给黑心企业和老板敲响了“丧钟”。尽管如此,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人铤而走险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此,各级政府应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黑名单”制度,彻底打击拖欠者的嚣张气焰,坚决打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决胜战。 (作者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薪酬研究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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