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向阳)日前,新郑市纪委出台办法,在保证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同时,确保对党员干部的信任与爱护。
办法明确以案促改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纪委具体组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主导推进警示教育、问题查摆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遏制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同一单位重复发生同类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力求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信任爱护干部的有效统一,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