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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孩子的消费权益 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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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相对论
让更多孩子的消费权益 得到保障

栏目记者 陈 茜

新闻聚焦: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以身高排除和限制不特定大多数未成年消费者权利的侵害行为,以恰当有效的方式依法给予全部未成年消费者应有的优惠。此案针对未成年消费者权益问题提起公益诉讼首开先河,属全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营养条件的改善,许多未成年人的身高早已突破1.2米以下免票或享受优惠票的身高标准。广东省消委会首开先河提起儿童票公益诉讼,其现实意义是不可估量的,将有利于形成落实未成年人社会福利、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促成制定一个更加合理的儿童票标准,从而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一直以年龄作为标准,国际上在落实未成年人福利权益方面,也均是按照年龄划分。但长期以来,无论是文化消费、旅游景点、交通运输等方面,都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享受优惠的标准。此做法最初是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理身份证,但《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办理身份证,此问题已得解决,但很多行业仍一直沿用身高标准。而据疾控部门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显然,很大一部分未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以身高界定儿童票的做法已经不合时宜。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所有的未成年人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不应受身高影响。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就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价格歧视等问题。

此起公益诉讼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震慑,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相关立法部门可以将这起社会关注度高的儿童票公益诉讼作为一个契机,制定相对合理灵活的儿童票身高标准,维护社会公平和消费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旅游景点对超过身高标准的儿童,只要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能证明实际年龄的相关证件,就可享受儿童票优惠,以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这样不仅可以使更多孩子享受政策红利,同时也能让企业管理者降低操作成本,为孩子的成长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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