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碰瓷”本为清末北京古玩行的行话,专指古玩市场的一种讹诈手段。不法摊主在器物的耳、柄上做手脚,顾客轻轻一拿,柄、耳即断,或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借机讹诈。也有人说此骗术来自老北京没落的八旗子弟,他们平日手捧“名贵”瓷器行走于闹市街巷,瞅准机会故意让马车“碰”他一下,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便缠住车主要求按名贵瓷器的价格赔偿。
打碎瓷器原应赔钱,但到底是失手打碎,还是瓷器上另有蹊跷,是我撞了你,还是你故意给我撞,很多时候是说不清楚的。这种隐蔽性、模糊性给碰瓷诈骗提供了可能。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末,随着汽车越来越大众化,碰瓷之术也与时俱进,碰瓷者故意与汽车相撞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来讹诈钱财,“碰瓷”之“瓷”已大大抽象化了,范围越来越广,被损坏的物什,由瓷器、玉器、古钱币扩展至古董表、字画、手机,甚至身体发肤。2012年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增收新词语和其他词语3148条,其中就包括碰瓷。文艺作品里可以找到不少碰瓷案。由于作案频率大大增加,碰瓷者也花样翻新,瓷不瓷的已经不重要了,凡以讹钱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都叫碰瓷。
其实,碰瓷案本非近百年来民间唯一的专利,清代甚至还有骇人听闻的“以尸讹诈”连环大案。不法团伙物色模样周正的乞丐游民,冒认为自家走失的公子,锦衣玉食地将养数月,待时机成熟,着其去大商铺购置大批货品,随后将货品污损毁坏,到商铺吵闹,“公子”当场暴亡,碰瓷团伙趁机索要巨额赔偿,手段精密残忍,令人目眩心惊。
摘自《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