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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
达不到条件一律不准开复工

本报讯(记者 曹婷)建设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方案是否有可操作性……随着我市各类建设工程陆续开复工,21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持续至6月30日。

据了解,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将对2018年以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项目和企业要逐一督导检查。检查重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和节后复(开)工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相关部署,具体检查包括:各参建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情况,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等。

市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抓好辖区工程监督管理,尤其对农村自建房屋等建筑领域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全面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复工建设。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挂账销号,责令施工单位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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