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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要选好配强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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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要选好配强带头人

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在中国传统里,治国济世莫不以农村、农民为重。乡村治理,其中一个关键是选好带头人。改革开放以来,大批致富能人在农村涌现,成为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并形成了独特的“能人治村”模式。

然而,“能人治村”模式下有一种现象不可忽视。比如近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发生一起集体贪污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震动。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13名涉案人员,不仅有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也有村民小组长和普通村民。而这起窝案的“带头人”,则是有着“能人治村”背景的村党支部书记刘树辉。“口碑不错”“能干事”“可惜了”,这是事后村民对于刘树辉评价最多的三句话。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抓农村党支部、建强战斗堡垒,取得明显成效。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涉农项目越来越多,农村可调配的资源资金越来越多,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对“能人”型村干部的监督,使其不仅能干事、敢干事,而且干净干事、不出事,是必须答好的“考题”。

选人用人,当“选贤与能”。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打造一支素质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农村干部队伍。 一方面要减负松绑提高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关心关爱村干部,尽可能地剥离重复性、形式性的事务工作,让他们真正回到“致富带头人”的位置上来,真正在田野上实现乡村振兴。还要完善村干部收入和晋升措施,有待遇、有奔头。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日常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用制度手段管住村干部的权力。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特别是县级地方党委要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保障,培养造就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为民担当、又“能”又“贤”的村干部。唯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为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奠定坚实基础。

郑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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