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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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出台一揽子优惠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参与我市乡村振兴,投资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支持民企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 我市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城都市生态农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郑州主城区周围2400平方公里范围内、按照要求建设的生态农业项目,给予生态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运用贷款贴息、贴担保费等政策措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扩大贷款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科技研发等,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程,对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企业”“四星级企业”“三星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于向上晋星企业,以补差的方式进行奖补。 支持民营企业创建农业品牌,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登记)工作,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对新获得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登记的机构或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有机农产品(仅限中绿华夏认证)每个产品奖励5万元,绿色食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宣传推介农业品牌,对参加全国性的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展位费进行全额补贴,展台搭建费用给予50%补贴。鼓励农业民营企业参加第20届绿色食品博览会。 支持民营企业创意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土壤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离田秸秆回收利用的规模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支持民企投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鼓励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振兴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途径,采取先建后补、生态补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运用好都市生态农业专项建设基金,全力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运营。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2019年底,基本明确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等村庄分类,完成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整体建设规划,规划保留村村庄建设规划,为民营企业投资乡村建设提供规划指引。 在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方面特别提到,要优先保障“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用地需求,新建、改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旅游厕所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集中申报、统一办理用地手续。 增强对农业民企金融支持 我市将增强对农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财政出资,增加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强担保实力,扩大担保信贷规模。进一步加大农业类专项基金实施。2019至2021年,每年市级财政安排引导基金20亿元,县(市)区配套10亿元,撬动社会募资2~4倍,投资郑州市城乡融合特色田园乡村示范项目建设,原则上连投三年,三年郑州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拟达到300亿元,支持郑州市乡村振兴建设。 完善地方金融支农体系。组建郑州农业投资公司,作为设立其他农业金融业态的出资平台和管理机构,通过对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移交划转以及逐步设立基金管理、小贷公司,完善非银农业金融体系。继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加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范围,探索农业企业资产保险,形成支持农业全方位发展的金融合力。 此外,优化提升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善民营企业投资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优化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集成服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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