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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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 《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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