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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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清明小长假临近,登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出游温馨提示,愿广大旅游者平安快乐出游。 提示一:游客在选择旅行社出游时,要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有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提示二:要警惕个人以某旅行社或公司的名义非法从事旅游业务。一些人员利用网络论坛、户外活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所谓的旅游活动,其组织旅游活动主体资格不合法,通常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提示三:选择旅游线路要看清“含金量”,同一旅游线路,由于参观景点、住宿标准、用车、餐饮消费档次不同,报价也有较大差别。因此,游客要看清“低价”背后的猫腻,不要一味选择“低价团”。 提示四:清明节既是祭祀扫墓的高峰,又是游山玩水踏青的好时节。因此,在加强错峰出行、谨防踩踏事件等危险因素的自我防范外,应在出行前及时关注旅游、气象、交通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 提示五:在旅游行程中发生问题解决纠纷时,应理性维权,不宜采取拒绝登机、登船、登车等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一方面要积极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另一方面要注意取证,收集保全相关材料。 提示六:外出旅游要做到“言行文明、食宿文明、交通文明、观光文明、娱乐文明”,自觉践行文明旅游,塑造良好旅游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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