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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农民工 返乡创业补贴申报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在市政务服务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凡在郑州市区创业的郑州户籍(含巩义)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均可申报。

根据要求,经核查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8年5月27日以后)。

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26日内注册且目前仍正常经营的企业(个体),符合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仍可申请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8000元执行。

申请创业补贴时,需提供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各区人社部门自留一份,向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加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章的申报资料两份。

需要注意的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员原则上应在其经营的企业(个体)注册地申请补贴。

企业(个体)经营者申请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时,申请日期距企业(个体)营业执照上显示的注册日期必须在3个月以上,申请日期以企业(个体)经营者向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区人社部门提供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资料时的日期为准。如果申请补贴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无法证明其为农村户籍身份的,应提供其所属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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