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4月9日,市人社局发出公告,4月10日起,全市社保卡补卡、换卡收费标准统一下调。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统一要求,我市自4月10日起,对社会保障卡(IC卡)补(换)卡工本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社会保障卡(IC卡)补(换)卡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卡25元调整为16元。补(换)卡收费范围仅限持卡人因个人原因造成社会保障卡(IC卡)损坏、遗失,需要更换或补领,费用由持卡人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