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婷)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80米、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增至4.5平方米/人、10亩以下地块原则上不出让开发……昨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新编规划明确了最新住宅建设的相关标准,适用于郑州城镇规划区域内(含新郑新密)的住宅类建设,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居住区将按照居民在合理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形成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和居住街坊四个等级,相互不包含。同时控制住宅用地指标,增加人均绿地面积,明确住宅建筑平均层数为19~26层,住宅用地容积率2.7~2.9,不得超过2.9。建筑密度最大值20%,绿地率最小值35%,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80米。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由1.5平方米/人增加到了4.5平方米/人,总体上比原国标《居住区规范》提高3平方米/人。
针对碎片式开发,一栋楼一个小区的现象,新规指出“中心城区拆迁区域面积10亩以下的地块,原则上不再进行出让开发建设,可用于公园绿地、市政公用设施或体育设施建设”。并将“家门口”的健身场地纳入规划,明确居住街坊要配建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170平方米~450平方米;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建小型多功能球类场地770平方米~1310平方米和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50平方米~750平方米,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建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310平方米~2460平方米;15分钟生活圈配建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3150平方米~5620平方米,实现球类场地和广场舞场地的分开配建。
在周边设施方面,规定城镇幼儿园不宜少于6班,最大规模不宜超过12班,配建标准从此前的0.5万人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调整为0.3万人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提高了配建标准,缩小服务半径。同时要求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配套一座公共充电站,提出“大型公共建筑和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站点800米范围内,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应低于4米”,增加了人行、非机动车的路权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