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42条,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
(详见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