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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底前,全市能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难以脱困的,各级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困难职工救助体系,提供常态化帮扶 帮扶对象 纳入城乡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 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线的困难职工 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详见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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