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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为何偏爱《孔乙己》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唯一一篇以人物名字命名的小说,发表于1919年4月,至今已经整整一百周年。鲁迅在“五四”之前,总共写过三篇小说,分别为《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都发表在《新青年》杂志上。

《孔乙己》这篇小说特别短,只有2600字。孔乙己不是偶然的角色,而是一个时代的典型。在塑造完“狂人”觉醒的形象之后,鲁迅直接去写未觉醒者。未觉醒者,其实是有机会觉醒的,因为孔乙己不是阿Q,不是祥林嫂,他是有文化的,这是《孔乙己》的经典性和时代典型性所在。

鲁迅本人特别偏爱《孔乙己》。上世纪30年代,日本友人要给鲁迅出选集,鲁迅提供的第一篇小说就是《孔乙己》;后来他的自选集里,没有选《狂人日记》《药》,而是选了《孔乙己》。根据鲁迅的学生孙伏园记述,“我曾问过鲁迅先生其中哪一篇最好?他说最喜欢《孔乙己》,所以已经译了外国文。1924年,我问它的好处在哪里?他说能在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漠不慌不忙地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失显露,有大家的作风”。

《狂人日记》《孔乙己》和《药》,我们可以把它们看成是一个单元或者一个组合。《孔乙己》到底写了什么?对此有多种说法。既可以说批判了科举制度对一个人的戕害——孔乙己这样的人,本来身材高大,可以打篮球,也可以踢足球,结果最后考秀才啥也没弄成;也可以说在批判大众的冷漠——孔乙己已经到了那个地步了,还要被嘲笑;还有对孔乙己自身的批判等等,但是孙伏园把这些说法糅合了一下,即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苦人的凉薄。

整篇小说里,最理解孔乙己的只有“我”。通过“我”的眼睛,看见孔乙己是那样善良、无助,他又很讲诚信地把钱掏出来,实在掏不出来,偷也要拿来,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孔乙己》营造的是并不那么剑拔弩张的氛围,大家都拿孔乙己开心,欢乐中透着一种悲凉,热闹当中又能读出一种酸楚。写得非常有分寸,而且有温度、有道德感,这是非常不一样的地方。

鲁迅自己认为《狂人日记》和《药》在艺术上太急促了,表达得太过显露。他深知,要遵时代之命,完成遵命文学,必须那样写。而《孔乙己》一定程度上,是在这个间隙期完成了他自己想完成的艺术性、小说性更强的作品,所以鲁迅在艺术上比较偏爱《孔乙己》。 摘自《语文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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