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李鹏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开创者、忠实践行者、积极推动者。他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统筹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价格体制、外贸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稳定农村政策,支持经济特区发展,平稳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20世纪末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李鹏同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导者。他担任宪法修改小组组长主持起草宪法修正案草案并经全国人大通过,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重要作用等内容,任期内审议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决定草案百余件,推动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李鹏同志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饱含深情,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十分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冷暖。
2003年3月,李鹏同志不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职务。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以后,他坚决拥护和支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决拥护和支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定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李鹏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李鹏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