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拟在全省确定10家左右基础较好的企业(不含人社部已备案试点企业)作为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试点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据了解,是指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认定的行为,对认定合格人员,由评价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同等待遇。
试点职业(工种)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不纳入试点范围。
有意愿的企业可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省人社厅将组成评估专家组对申请企业进行评估遴选;符合条件的,由省人社厅给予备案,并在相应工作网站公布。市级人社部门应指导本辖区申报企业做好备案申报工作。
备案试点企业独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经市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式样及证书号编码规则制作证书。试点企业颁发的证书信息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后申请纳入国家查询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