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群第一案”近日在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因被移出微信群、以其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起诉该群群主的原告起诉被驳回。这起颇受关注的案件,最终落槌。
“踢群第一案”之所以引起关注,很大部分原因是它“新奇”。这种“被移出群聊”的日常操作,居然被提上公堂对簿,这一情景反差,难免让人不得不多看一眼。不过,尘埃落定后,如今讨论“踢群第一案”案件本身意义不大,反而是引起这件事情的行为逻辑更值得我们去思考——网络社交礼仪的重要性。
从之前的“员工回复‘嗯’被辞退”事件,到此次的“踢群第一案”,它们虽然都是个例,但都引发了人们对网络社交礼仪的热议。毫无疑问,在互联网社交时代的今天,网络社交中的“网络礼节”愈加受到人们重视。曾有网友整理出一系列网络社交礼仪,比如,不要随便拉新人进私密群;不要在朋友圈发你和别人的对话截图,除非先打马赛克;尽量不在群里发广告等。这些网络礼节“翻译”过来,实际上与我们日常社交中约定俗成的礼仪本质上无异,即对他人尊重与对自身自律。其实,无论线上线下,只要关乎社交,都需要人们遵守一定准则和惯例,这也是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毕竟,社交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传递信息,更在于表达感受与情感。从面对面交谈,到邮递传书,到电话传声,再到今天的即时聊天,社交媒介不断地变化,意味着我们的社交礼仪也需要及时更新以适应新变化。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