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文体新闻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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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一曲全国人民耳熟能详的歌曲《爱我中华》,就是从第四届全国民族运动会上开始传唱起来的。从该届运动会开始,承办单位举办了运动会歌曲征集活动,民族运动会第一次有了自己的会歌。由乔羽作词、徐沛东作曲、壮族歌手韦唯演唱的《爱我中华》,从广西南宁唱响全国,唱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 由国家民委、国家体委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1年11月10日至17日在南宁市隆重举行。其中,赛马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于1991年8月4日至7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平等、团结、进步、繁荣。会徽是一个形象化的绣球,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抛绣球”。它由“全国”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Q”变形而成;图中两只凤凰组成“S”形,以示吉祥如意,“S”是汉语拼音“少数民族”的第一个字母;凤凰外圈是字母“G”,是汉语拼音“广西”的第一个字母。吉祥物是一只高举火炬、欢快奔跑的小象,并命名为“宁宁”。这是民族运动会举办以来首次推出吉祥物。 运动会历时8天,有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民族运动员和各民族的教练员、工作人员、观摩人员、少数民族体育先进地区和单位的代表及中外记者,共3000多人参加。台湾少数民族首次组团参加民族运动会的比赛。这是台湾地区第一个来大陆参加全国性运动会的体育代表团,包括阿里山龙舟队和日月潭龙舟队。 第四届全国民族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共9项:龙舟、抢花炮、秋千、射弩、珍珠球、木球、摔跤、赛马和武术,设金牌34枚;表演项目120项,设奖114个。本届运动会不仅在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的数量上超过了历届,而且制订了较为科学、系统的总规程、竞赛项目规程和规则、表演项目评判方法,使本届运动会向着规范化的轨道迈进了一大步。大会还增设了“道德风尚奖”。 运动会间隙,56个民族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欢聚于南宁市青秀山,举行了盛大的联欢会,各民族代表欢歌劲舞,共叙友情。大会期间还举办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图片展览”;来自全国各地的12家艺术团体,为各族群众演出30场文艺节目。 本报记者 王微晶 王文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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