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 申铖)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一是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含人工饲养野猪)的补助工作,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
二是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
三是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重点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元~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元~600元增加至800元。政策实施期限自今年5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五是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今年支持生猪养殖大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调结构对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进行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
六是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