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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区划为“禁煤区”
15日起严查各种相关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自11月15日起,我市市区划定为“禁煤区”,严格查处各种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和洁净型煤的行为,市民群众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

为解决燃煤散烧造成的面源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集中供暖和“双替代”工作开展情况,我市市区划为“禁煤区”,包括金水区、二七区、惠济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全部行政区域。

按照要求,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矿、火电厂、洁净煤仓储供应、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如发现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和洁净型煤的行为,广大市民群众可拨打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经查实的,按照《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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