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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闫亚平)以“套路贷”形式,长期进行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经过郑州警方全力侦破,该团伙40余人落网。昨晚,7名主犯被押解回郑。 2018年3月以来,浙江籍人何某弟和黄某蒙等人为实施“套路贷”犯罪,先后在贵州、云南等地注册成立多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他们招募人员,利用信息网络,以“套路贷”形式,针对河南、山东、湖北、湖南、辽宁等30个省市地区的2.8万余人,有组织地长期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社会危害巨大,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 专案组经过全面侦查摸底后,于11月11日抽调各相关部门民警56人,成立14个抓捕小组,分别前往温州、西安、广州、桂林等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0多名,追缴涉案资产500余万元。昨晚,7名主犯被押解回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侦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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