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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昨举行
围绕更好发展高等教育,参会代表积极建言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昨日,备受关注的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在郑召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3名、经营者代表3名、社会组织成员2名、专家学者3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共4名。听证会设听证人7名,旁听人实到13名。

目前学费标准已执行15年

据了解,目前我省公办普通高校仍在执行2004年制定的学费标准,至今已执行15年。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高校生均培养成本逐年递增,经费不足尤其是学费标准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公办普通高校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拨款占公办高校总收入比重大幅增加。但由于我省在校生规模庞大,生均指标依然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在政府对高校财政投入增幅短期难以明显提高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据了解,本次学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共三个。方案一,平均上调金额为:本科1068元/生·年、专科470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18.92%;方案二,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348元/生·年、专科515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2.65%;方案三,平均上调金额:本科1466元/生·年、专科548元/生·年,平均上调幅度24.46%。

各界代表围绕调价方案踊跃发言

听证会现场,25位听证会参加人员,对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积极表态、踊跃建言。

3位经营者代表从高校运行角度出发,认为学费标准调整是加大教育投入的重要举措之一,调整学费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缓解我省高校经费不足的现状,保障高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

3位专家学者表示,高校学费调整要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合理确定调整幅度,要防止学费增加对部分低收入家庭造成负担过重的影响。同时认为提高学费标准要从分担机制出发,哪部分该由政府承担,哪部分需要受教育者家庭承担,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13位消费者结合调研,对拟调整方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中,3位在校学生希望有关部门和学校,关注学费标准调整后农村多子女家庭的学费开支承担能力,同时加强对在校贫困生精准识别及帮扶,及时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并建议增加高校勤工助学以及校内的资助标准。其他消费者参加人认为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上涨,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在逐年递增,对学费调整报以理解态度,但也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入学是否有保障,表达了不同程度的担心。

方案要兼顾教育发展和民生保障

听证参加人普遍表达了对低收入家庭学生的高度关注,希望不会因学费上涨造成任何一个学生失学。参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高校学费调整要充分考虑政府决策稳妥性和大众心理承受力,把握调整节奏和时机。省消费者协会代表表示,学费调整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既要保证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又要兼顾民生保障。

在对拟调整的三个方案的选择上,据现场对25位听证参加人意见统计,6人同意方案一,13人同意方案二,6人同意方案三。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尊重各方声音,对听证会参加人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采纳。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不能采纳的,也将说明理由。并将根据听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后,按程序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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