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0年元旦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