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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聚焦河南两会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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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人们日常生活仅需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解决,电子化证件也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中,但驾驶证却没有跟上时代,因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依法处罚时有发生。 省政协委员李旸认为,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能力,而非驾驶员是否有带驾照的习惯,证件是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文件,使用机动车电子驾驶证已经不存在技术问题,公安部“交管12123”平台已经具备相关业务功能。 李旸建议,我省公安部门将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的应用推广纳入到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中,借鉴外省市推广经验,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措施,让我省机动车驾驶员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科技带来的创新。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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