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1版:封面 | 4下一版 | ![]() |
|
||||||||||||||||||||
|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6版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