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栾月琳 通讯员 李怡丹 郑凡 苏博 )疫情当前,仍然有个别人员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破坏市场秩序、干扰疫情防控,罔顾他人安全。惠济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督部门等对近日发生的几起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案件锐利出击,坚决依法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
1月27日至31日,违法行为人马某在防疫口罩极度紧缺的情况下,利用其微信朋友圈及微博账号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并用微信转账方式收取他人钱财。钱到账后,马某将受害人微信拉黑删除。几天内先后行骗4次,共骗取人民币1500元。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公安分局迅速出击,很快将马某抓获归案,并于2月2日依法对马某处行政拘留14日处罚。
1月28日,在惠济区天河路怡丰森林湖小区四期大门口,张某因小区人员登记顺序问题,与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天河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极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将疫情登记本扔在地上,并将办公桌椅踹翻。案发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写出深刻检讨,认错态度较好,郑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2月1日上午,惠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位于惠济区的河南越人大药房郑州第176分店出售假冒“飘安”问题口罩。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药店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并非由产品标称的生产厂家生产,其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局拟于近日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