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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向非洲联盟 第33届首脑会议致贺电
用心用情精准精细抓好疫情管控
勇士们,再出征!
深入一线抓落实 七个强化战疫情
郑州版“小汤山医院” 15日前具备接诊条件
不可有丝毫失守 不可有一人失控
为“逆行记录者”点赞!
隐瞒个人疫情信息不只是不文明,更涉嫌违法
长江、长江,我是黄河! 同舟共济,我们来了!
激励党员干部专家人才在防控一线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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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个人疫情信息不只是不文明,更涉嫌违法
郑言

“河北一隐瞒新冠肺炎病情者失去最佳治疗机会去世”“陕西一公婆隐瞒旅居湖北经历,怀孕8月儿媳感染新冠肺炎”……最让人气愤的是福建省晋江市一名男子,自武汉返乡却谎称菲律宾回来,其间该男子多次参加宴请,最终导致约4000人被隔离观察……

这几天,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微信群和朋友圈都有人义愤填膺、怒不可遏:这些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因为这是绝对的“损人不利己”“害人又害己”的事啊!说到底,这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健康的极端不负责,也是对他人健康的极端不负责,更可能会影响疫情防控大局。这样说,绝对不是耸人听闻。

故意隐瞒的心态可能有很多种,比如觉得自己暂时没有症状,躲一躲就过去了;比如认为被隔离后工作和生活有诸多不便,甚至可能被歧视……如此这般,显然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考虑到新冠肺炎的传播特征,其潜伏期长达14天,潜伏期具有传染性,暂时没有症状,不代表一定没有被感染。故意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隐瞒个人疫情信息,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既不隔离也不上报,自己很可能会成为“移动的传染源”,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酿成大错。而必须看到的是,如今各地都已经建立起成熟、完备的联防联控机制,并不存在被隔离后生活不便等问题——所有的担忧,都是多余的。(下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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