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时评 上一版3
握指成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干部职工沉下去 战“疫”力量提上来
“心理口罩”
“90后”,好样的!
进价6毛卖1块被罚 执法不能不讲理
不聚是为更好相聚
战胜“疫魔” 是对医者最好的致敬
用好战胜疫情的科学利器
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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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价6毛卖1块被罚 执法不能不讲理

进价6毛卖1块,算不算哄抬价格?日前,湖北洪湖发布消息称处罚了一起哄抬口罩价格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人民币42630元。处罚依据理由是该药店把进价0.6元一只的口罩以1元的价格销售,超过了购销差价不得超过15%的规定。

这一处罚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普遍认为口罩1元一个,在当下这个“一罩难求”的特殊时期,已经是良心价了。有网友评论:“罚得有些重”“赚这点差价还被罚,谁还卖口罩”“2元能买到也不错了”。更有法学专家直言,“这是胡闹”“不能太魔幻”。有业内人士就表示,从1月22日起,口罩的出厂价一天翻一番,从0.3元变为0.6元再到1.5元至2元了。而更普遍的情况时,即便2元甚至更高价格想买口罩,也是求之而不得。

疫情肆虐的当下,口罩是基本防护物资,供需紧张的状况仍没有完全缓解,此时应不应该允许口罩等紧缺物资价格一定幅度的上涨,答案是肯定的。剧增的需求导致供不应求,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也都在上涨。而通过价格信号的传导,激励生产者提高产量,能更好地解决供需矛盾,这是市场规律的体现。

但特殊时期,对重点、紧缺物资进行价格管控同样是应该的。一些商家借着疫情发“国难财”,进价几块一个的口罩卖上了几十块,这种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

从规定来看,涉事药房的购销差价接近70%,虽然违反了湖北当地的相关规定,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经营者违反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关于限定差价率、利润率或者限价相关规定的,构成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不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而且,《意见》并没有“购销差价额超过15%”属哄抬物价的相关规定。以此来看,湖北当地的执法依据也是值得商榷的。

而且,实际的加价金额其实只有0.4元,是居民都能接受的。而且如果算上其他成本,药店经营者不过是微利而已。这既算不上哄抬价格,甚至都够不上涨价销售。

这家大药房,在市场口罩供应极度紧缺的当下,通过自身渠道进来38000只,并以1元的价格出售,满足民众的需求,是为防控疫情在做贡献了。当地监管部门却不仅没收了全部违法所得,还处以3倍罚款,显然过重。

当下正是防控疫情最紧要的关头,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重要物资、紧缺物资、生活必需品等加大价格执法力度,防止哄抬价格,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但是执法必须考虑实际,而不能思维僵化,必须充分考虑法理与情理的关系,把力气用到对的地方,而不是“一刀切”地执法。否则,不仅不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重要物资、紧缺物资的供应,反而造成适得其反、南辕北辙的局面。

目前,湖北省洪湖市已对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同时纪检部门也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希望能够早点把这次错误的执法纠正过来。 杨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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