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倩)复工复产,交通是纽带。3月4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我省各地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划分的动态调整情况,有序恢复城乡道路公共交通。
此前,我省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疫情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类县(市、区)、Ⅱ类县(市、区)、Ⅲ类县(市、区)。
《通知》规定,低风险Ⅲ类县(市、区)按照“外防输入”原则,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中风险Ⅱ类县(市、区)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高风险Ⅰ类县(市、区)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必要出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稳妥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同时,暂未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的县(市、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发出的客运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班线客车从高风险县(市、区)返程回到中、低风险县(市、区)时,不得载客。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要在客车后两排设置留观区域。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疫情中、高风险县(市、区)上下客。同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