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一揽子“硬核”措施为企业减轻负担。
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单位缴费5个月
大型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3个月
医保减免最长不超过5个月
困难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简化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的办理手续
个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妥善处理已征缴的社会保险费
科学划定企业规模类型
加大基金调剂力度
确保各项待遇按时发放
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