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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暂停 集体公祭等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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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下发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 集体公祭等聚集活动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君)清明将至,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树葬、花葬等人群聚集活动。

《通知》要求,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原则上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树葬、花葬等人群聚集活动。

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可暂缓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树葬、花葬等集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适当采取时段、人数限制措施。疫情防控风险较低的地区,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对具备开放条件的,可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并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强化引导管理;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严格落实防护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通知》要求,暂停祭扫服务的地区,要对相关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祭扫场所(区域)进行封闭式管理,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

同时提醒,提供限制性祭扫服务的地方,要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殡葬服务机构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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