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43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进展情况,重点发布我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积极回应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慈善捐赠监管、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等社会关切问题。 河南支援湖北医疗队 圆满完成任务全部返豫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3月29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73例,累计出院1250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出院1例。目前在院隔离治疗3例,其中本地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病例2例,均为轻症。自1月21日起,全省已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9940人。3月29日解除观察14人,目前有40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30日中午,伴随着我省援助湖北第二批、第七批、第九批、第十一批、第十四批、第十五批医疗卫生队共计357人集体返回河南,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员凯旋。据介绍,这六批医疗卫生队,有救治队伍,有疾控队伍,有心理医师队伍。医疗队员来自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鹤壁市、商丘市、周口市等6个省辖市48家医院;疾控队员来自河南省疾控中心和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许昌市、濮阳市、三门峡市等6个省辖市疾控中心;心理队员来自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和郑州市、洛阳市、驻马店市等3个省辖市3家医院。第二批、第七批、第十一批医疗救治队伍,累计收治535名新冠患者,累计治愈401人(重症234人、危重症25人,最大年龄患者95岁),转出115人;第九批、第十四批疾控队伍累计完成流行病学调查773例,排查密接1316例,分析处理预警信息4821条等;第十五批心理队伍累计进行心理查房1351人次,提供心理支持683人次等。队员们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圆满完成支援湖北任务。目前队员们返回所属市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休整。 3500多家民政服务机构 13万多人实现“零感染”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民政工作大省。我省民政服务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全省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137家,养老机构3314家,养育有儿童的福利机构79家。春节期间,除部分老年人回家过年之外,仍有留院老人12.5万人、儿童4600多人、在救助管理站内照料和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2371人。”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民政部门服务的这些人群都是特殊的弱势群体,身体免疫力差,是易感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该负责人说,疫情防控期间,省民政厅组成7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实地督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综合施策,大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冲锋在前、日夜值守,全力保障老人、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截至3月29日,全省3500多家民政服务机构13万多人实现“零感染”目标。 多举措织密织细 织牢兜底保障网 疫情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很大影响,今年又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省民政厅多措并举,织密、织细、织牢兜底保障网。 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省民政厅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月人均52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年人均3860元提高到4260元,分别增长9.6%、10.4%;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前下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1亿元,市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发放救助金和补贴,有力保障了321万城乡低保对象、51万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进一步巩固兜底脱贫成果,省民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建立对困难群众的监测预警机制,对低保对象实行“渐退期”、“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等特殊扶贫政策;此外,还通过公布、畅通求助热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强化社区(村)排查力度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使生活水平下降,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防止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疫致贫、返贫。 做好陷入临时困境外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做好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外来人员临时救助;做好救助管理机构重要物资保障工作;加强照料能力,及时为受助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对受疫情影响,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做到应救尽救。 搞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落实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责任,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联系,对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开展特殊对象关爱保护服务,主动走访探视,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难题。 全省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 接受社会捐赠款物超14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积极行动、广泛动员、募集款物,各界爱心人士守望相助、倾情奉献、共克时艰。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下,全省民政部门依法治善、规范指导,推动慈善捐赠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截至3月23日上午12时,全省有339家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接受社会捐赠款物14.7亿元(现金10.1亿元、物资折款4.6亿元),已拨付款物合计13.8亿元(现金9.3亿元、物资4.5亿元),仅全省慈善组织就累计处理慈善捐款物2.1万笔,由本省慈善组织接收捐往湖北省的款物2847万元(现金1628万元、物资折款1220万元)。全省接收的防控捐赠物资中,医用口罩1222万个, N95口罩90万个,防护服48万件,护目镜7.8万个,消杀防护类449万瓶。与此同时,省民政厅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有300多万人,志愿服务团体2200多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9900多个。有200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000多名社会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建立300多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疫情知识宣传、生活帮扶、心理抚慰、资源链接等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群体祭扫活动可暂缓 现场祭扫服务须预约 我省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可暂缓举办集体共祭、骨灰树葬花葬、公益性安葬仪式等群体性活动。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可暂缓开放祭扫服务。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场所,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事故发生。 对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方,我省要求,各地要科学确定与疫情防控要求相适应的祭扫场所承载量,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好所需人力物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堵塞服务管理漏洞。实行预约服务的,要提前做好祭扫人员流量管控,加强监测预警。各地要做好祭扫场所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督促祭扫人员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要实时监控现场情况,出现未预约人员强行进入、发现发热人员,以及现场祭扫人员意外聚集等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加强交通管控,快速疏导处置,严防拥堵,严防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君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