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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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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市领导调整变化,为强化河湖监管,贯彻落实《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郑办〔2017〕37号),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调整市委分工联系开发区、县(市)区工作的通知》(郑文〔2019〕7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郑政文〔2020〕17号)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河长对岗的原则,现将我市河长调整如下: 1.第一总河长: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2.总河长:副省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3.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负责农业农村发展、生态水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副市长 4.黄河郑州段市级河长:副省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州黄河河务局对口协助。 5.索须河(含须水河、索河)市级河长:市委副书记,市农委对口协助。 6.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对口协助。 7.颍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林业局对口协助。 8.溱水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司法局对口协助。 9.魏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资源规划局对口协助。 10.枯河市级河长、常庄水库市级库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宣传部对口协助。 11.黄水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组织部对口协助。 12.伊洛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警备区主要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对口协助。 13.贾鲁河(含贾峪河、九娘娘庙河)市级河长、尖岗水库市级库长:负责农业农村发展、生态水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副市长,市水利局对口协助。 14.潮河、花马沟市级河长: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商务、民用航空、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工作的副市长,市发展改革委对口协助。 15.石沟、徐北沟市级河长:负责教育、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工作的副市长,市卫健委对口协助。 16.东风渠、七里河市级河长:负责市政府综合性工作,牵头重点改革、重大项目协调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经济运行、深化改革、应急管理、人社、国资、市场监管、污染防治攻坚、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建设等工作的副市长,市财政局对口协助。 17.汜水河市级河长:负责工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监管等工作的副市长,市工信局对口协助。 18.双洎河、平陌河市级河长:负责民政、公安、司法、信访稳定、退役军人事务、消防救援等工作的副市长,市公安局对口协助。 19.金水河、熊耳河市级河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工作的副市长,市城管局对口协助。 20.小清河、丈八沟市级河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要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对口协助。 下一步,为减少人事调整对工作的影响和发文,新任职领导对照岗位自然接任河长。 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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