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王彦斐)记者昨日从金水区有关部门获悉,发生在前不久的经三路人行道上26株行道树被人为过度砍剪案件处罚结果出来了,经价值认定,曹某、张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文化路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擅自修剪行道树已违反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依法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前不久,接到行道树被过度砍剪的反映,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文化路中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东风路与农科路之间的经三路段现场进行调查,该路段西侧人行道上26株国槐树遭到不同程度的过度砍剪,经过联系绿化部门核实,非绿化部门正常修剪,执法人员认定此行为属人为故意破坏。
“老树枝被砍断,新发的枝芽被剪掉,这至少影响树木3年到5年的生长,”看到被破坏的行道树,绿化所工作人员非常痛惜。“这些国槐树大多胸径在18厘米到20厘米,有20年的树龄,破坏后基本只保留树干部分。”工作人员说。
了解到情况后,金水区政府迅速成立调查组,发动城管、公安、绿化、街道等部门,通过调查走访附近居民和门店并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开展全面调查。监控显示,3月17日晚上,有可疑人员私自对经三路人行道路边的26株行道树进行破坏,民警通过监控发现嫌疑人驾驶车辆确定了车牌号,迅速锁定违法砍剪树木的嫌疑人。
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3月31日和4月1日,公安机关分别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予以抓获,并依法展开调查。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曹某对未经允许私自破坏行道树供认不讳。据两人供述,因路边行道树遮挡其户外广告,影响户外宣传效果,张某在曹某授意安排下,于2020年3月17日23时许,将经三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至农科路路段西侧人行道内的26棵国槐树树枝锯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