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07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因新郑考院、县衙文物保护和文化展示的需要,即日起至4月30日,该局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新郑考院和县衙楹联。 按照要求,应征者所撰写的楹联应符合新郑考院、县衙的历史场景,并将创作的楹联以文字的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xzswenwuke@163.com,附作者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个人照片等详细信息。 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楹联要字数相等,断句一致,平仄相合,音调和谐,词性相对,位置相同,内容相关,上下衔接;也可以是经过考证的新郑考院或县衙原有楹联。楹联字数为七字以上,个人投稿件数不限。应征作品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此次参赛作品采用专家评选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