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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赵柳影)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第二期社会消费券(购物、餐饮类)将于4月28日10时发放,共计1.6亿元。消费者可通过“郑好办”App或“支付宝”App首页活动专区领取。 据了解,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分为购物和餐饮两类,共计148.4万张。其中,购物消费券面值及数量分别为:100元券55万张、200元券16.5万张、500元券4.4万张;餐饮消费券面值及数量分别为:50元券50万张、100元券20万张、200元券2.5万张。 消费券将以电子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申领,每人限领1张购物或餐饮券。 据悉,购物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的线下实体商家(不含餐饮、汽车、图书、旅游类商家)使用。其中,100元券消费满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费满1000元使用,500元券消费满3000元使用。 餐饮类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的线下餐饮类实体商家使用。其中,50元券消费满300元使用,100元券消费满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费满1000元使用。 本次消费券使用期限为:4月28日10时至5月10日24时。 据介绍,本次消费券发放是我市以“时尚绿城·乐享郑州”为主题开展的系列促消费活动之一。活动期间,还将开设购物、餐饮促销线上活动会场,鼓励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惠让利,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活动专区,或到参与活动的商家通过扫描宣传海报上的二维码,领取商家优惠券。消费券和商家优惠券可叠加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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