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汪永森 见习记者 刘地 通讯员 韩黎剑 杨晨曦)昨日,郑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对一例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做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的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原因是渣土车司机竟然光脚开车。
8时40分,三大队车站一中队民警梁鸿文和赵志恒在大学路南四环交叉口纠章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渣土运输车驾驶员李某未携带驾驶证,随后下车接受检查时竟光着脚,而其在驾驶过程中也未穿鞋子。
民警当即要求李某联系朋友将鞋子与驾驶证一并送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驾驶机动车时存在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罚。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据介绍,一些驾驶员在天气炎热时经常赤脚或穿拖鞋驾驶,部分女性驾驶员会穿高跟鞋驾驶,这些行为习惯是不正确且十分危险的。因为在安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刹车、油门的掌握是关乎行车安全的重要项目,光脚开车与穿鞋开车较大的区别在于力度控制上没有那么自如,由于没有鞋子进行缓冲,时间一长必然会使脚底肌肉疲劳,失去对踏板的力量反馈的感知,不能很好地判断踩踏板的深浅,更容易带来操作失误;而拖鞋最大的问题就是鞋与脚固定不牢固,松踩踏板容易滑落;穿高跟鞋开车安全隐患更大,鞋跟卡在踏板下面不能动弹,后果可想而知。
民警提醒司机朋友,驾驶车辆一定要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这不仅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为乘客、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