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8月4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布:今年前7个月,全省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7天,达到140天。
截至7月底,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同比分别下降17.4%、20.6%、17.5%、25%、18.8%、9%、11.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PM2.5、臭氧和优良天数等5项指标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省份中均排名第一,优良天数增幅全国第一。
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我省进入后20位城市数量由2019年的5个减少到目前的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