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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从优化营商环境、改善金融服务、加强财税支持、推进创新发展、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实施25条措施,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制度 我省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便利企业办事创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3以内。 落实融资政策 拓宽融资渠道 我省将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我省还将对申请上市融资的省内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等时间节点,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另外,将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提高适用于75%风险权重计提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限额。 设立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 我省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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