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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供应链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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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
完善供应链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
对示范县(市)、区最高支持1000万元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赵柳影)如何提高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质量?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完善县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示范工作。根据支持政策,对每个示范县(市)、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资金。

通知要求,我省将以促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目标,在农产品产值较大、产销量位居全省县域同类产品前列且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较高的县(市)、区开展完善县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示范,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发展。通过示范带动各地打造产销密切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特色农产品供应链条,培育一批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农产品品牌,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质量。

通知明确,针对县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重点支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完善,支持建设改造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批发(零售)专业市场,完善销售网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质量。

根据支持政策,对示范县(市)、区给予每个县不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资金,由示范县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县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供应链示范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由所在省辖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审核筛选后,联合行文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每个县(市)、区限申报1个蔬菜水果类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深加工品不在申报范围。各地应于2020年9月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审,经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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