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郑州市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原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