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河南省用水定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用水定额系列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发布,将于今年12月2日起正式实施。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11个行业30个类别用水定额,新增2个行业19个类别用水定额,修订后共计13个行业49个类别437项用水定额。主要修订内容:将原标准名称“农业用水定额”修改为“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了灌溉分区,删除了调节系数,增加了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修订了种植业、林业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油菜、红薯等用水定额;修订了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修订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农村幼儿园和学校用水定额。
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43个行业、新增5个行业用水定额。其中,修订定额400项,新增定额152项,删除定额59项。修订后,共涉及48个行业大类、165个行业中类552个产品和类别1228项用水定额。主要修订内容:修订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部分行业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删除了定额调节系数,制定了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