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京儒)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10月13日视频会议精神,结合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情况通报,14日,省卫健委下发《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我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加系统、规范的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医疗机构要全面自查,规范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门诊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隔离病区等重点部门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全方位落实感染防控措施,以有效降低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各医疗机构应为预检分诊、呼吸道发热门诊配备掌握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感染防控知识与技能的医护人员,以实现“关口前移、措施落实”。
严格落实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门诊管理,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避免人员聚集。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严格实施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域管理要求。
要进一步加强在院患者的管理,强化陪护及探视制度的落实。接诊新冠患者的病区要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不发生聚集性感染。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畅通信息报送,做到工作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