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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近日,记者从经开区总工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工文[2020]18号)文件精神,经开区总工会将阶段性全额返还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缴纳的工会经费。 经开区总工会组织部、财务部将根据企业工会报送的材料,于每年12月15日前分别对建会情况、工会经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将当年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到所属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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