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杨军政)10月3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11月5日起,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以及部分路段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上述时间段,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